高志鵬、羅致政、蔡易餘等人推修憲 18歲享有投票權

[記者林修卉/台北報導]

    總統、立委選舉合併確定後,內政部預估將有5萬首投族受影響。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今(20)日表示,他將推動修憲,讓年輕人在18歲享有投票權,擴大青年參與公共事務。

    高志鵬今天跟板橋第7選區參選人羅致政、嘉義縣第1選區參選人蔡易餘,以及前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羅正方、前銓敘部次長李俊俋等人,一起召開記者會,宣佈組成「青壯世代聯盟」,並提出共同政見,修憲降低投票年齡。


    羅致政指出,台灣要更民主化,就必須讓更多人參與公共事務,希望朝野共同討論把投票權降低到18歲。他說,在亞洲地區,18歲即擁有投票權的國家超過六成,甚至還有討論17歲有投票權的。


    李俊俋也舉例說,公民權年齡限制為20歲者,只有日本、瑞士、韓國和台灣;美國、英國、法國、德國、加拿大、意大利、澳洲、瑞典、紐西蘭等全球162個國家,投票年齡皆為18歲,顯示降低投票年齡已是全球趨勢。


    高志鵬指出,台灣許多法令規定滿18歲的青年,就要承擔大部分成年人應盡的義務,例如「兵役法」滿18歲就是役齡男子、「刑法」也將18歲定為應負刑事責任的年齡,甚至「勞動基準法」滿16歲就可受聘僱為勞工。


    高志鵬說,青年年滿18歲就必須要負擔這些義務,卻不具有公民地位,導致青年在公共政策上沒有發聲管道,無法為自己爭取權利,明顯的權利與義務不均等,因此他主張調降行使公民權的年齡到18歲才合理。


文章轉引自NOW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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