殯儀館、靈堂噪音擾人,是現代都市人煩腦之一,新北市板橋東區立委參選人羅致政接受民眾陳請,揭發另類的「行動殯儀館」問題,即出殯儀隊和電子花車 等,利用擴音設備製造的噪音,有如「噪音核彈」輻射外洩,「吵死人」的哀樂,讓週邊居民聽了「很想死」。羅致政批評負責執法的地方政府郷愿媚俗,坐視噪音 擾人不管,他同時主張應修法,全面限制殯葬業者再提供擴音設備放哀樂。

  羅致政表示,新北市約四百萬人,共用一個市立殯儀館,其附有十個公設殯儀靈堂,一個靈堂上下午共可使用四個時段,加上殯儀館週邊私設的靈堂,每逢「良辰吉 日」,一天50場以上法會,是常有的事。但問題是,由於板橋已發展成高都市化城市,每天送葬人車塞爆附近交通,居民更飽受噪音之苦,遷館是地方人士的共 識,而除了殯儀館週邊之外,根據民眾的陳請,還有一個較被忽略的地帶,亦飽受噪音魔音穿腦之苦,問題不下於殯儀館週邊。

  羅致政指出,那就是出殯時的儀隊、電子花車 ,從殯儀館沿著環河道路,往三峽火葬場的「必經之路」,一路高分貝用擴音器播放「哀樂」,週邊學校如板橋國中、還有沿路之居民成了「噪音核彈」幅射外洩的 受害者。而根據現行的「殯葬管理條例」規定,殯儀館的設置,應離學校、醫院、戶口繁盛區300公尺以上,但「行動殯儀館」流竄街頭,成了一個大漏洞。

  羅致政強調,沿線居民跟他說,平日家裡窗戶不但不敢打開,還要另外花錢加裝隔音窗、隔音門,每天被「哀樂」穿腦,心情大受影響,生活品質大降。一般人說噪音「吵死人」,行動殯儀館的噪音核彈,卻是「吵活人」,讓人聽了「很想死」!

  根據現行的「殯葬管理條例」第六十六條規定,「殯葬禮儀服務業提供之殯葬服務,不得有製造噪音、深夜喧嘩或其他妨礙公眾安寧、善良風俗之情事,且不得於晚間 九時至翌日上午七時間使用擴音設備。」若違反該規定,可罰3萬至15萬元罰款,除可續罰外,限期未改善,得廢止業者營業許可證。但他發現,「徒法不足以自 行」,負責執法的新北市政府,可能基於所謂死者為大的鄉愿心態,未對「行動殯儀館」的噪音限制或開罰。

  羅致政強調,其實,高分貝播放「哀樂」,在現代也有很多人不以為然,只是約定俗成,按業者「習慣」而行,倘由政府主動輔導,以殯葬禮俗改革之名,讓出殯哀樂不再干擾其他無關的第三者,這才是進步的社會及政府該有的做為。

  他主張,立法院應進行修法,針對「殯葬管理條例」第六十六條規定,「不得於晚間九時至翌日上午七時間使用擴音設備」,應站在不妨害公眾安寧的角度予以刪除,修訂成全面禁用擴音設備,他表示,做法事放哀樂,自家人聽得到足已,何必擴音擾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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